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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荣美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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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商品条形码是干嘛用的?
商品条码是商品流通供应链中的重要标识,企业通过使用商品条码可以扩大销路,降低成本;消费者因商品条码购物更方便,节约了时间;社会机构通过使用商品条码更高效地服务大众。
主要作用有:
(1)商品条码是商品在全球流通的唯一“身份证”和国际通用的商务语言。(2)商品条码是产品追溯的重要标志。
(3)商品条码在互联网新兴产业中发挥信息传递作用。
(4)在电子商务中被广泛应用,从最初作为商品身份证实现自动结算,到现在关联和传递整个供应链的信息,满足电子商务和传统商务的线上线下融合需求发挥着基础性支撑作用。
综上所述,商品条码在“通往国际市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电子商务”等方面均发挥了巨大作用。
好处:
A,输入速度快:与键盘输入相比,温州条形码输入速度是键盘输入的几倍,并且能实现“即时数据输入”。
B,可靠性高:键盘输入数据出错率三百分之一,利用光学字符识别技术出错率为万分之一,而采用条形码技术识别出错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C,采集信息量大:利用传统的一维条形码一次可采集几十位字符的信息,二维条形码便可携带数千个字符的信息,并有一定的自动纠错能力。
D,灵活实用:条形码识别即可作为一种识别手段单独使用,也可以和有关设备组成一个系统实现自动化识别,还可以和其他控制设备连接起来实现自动化管理。
另外,条形码标签易于制作,对设备和材料没有特殊要求,识别设备操作容易,不需要特殊培训,并且设备也相对便宜。成本低,因为条码是印刷在商品包装上的。
信息化时代的浪潮中,无论大中小企业都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相对于国外信息化建设水平,国内的信息化建设显然成功率很低。尤其是像深圳发达的电子行业,有的企业库存物料种类多达7000~8000种,甚至上万种物料,出入库也很频繁,仅仅依靠原来的人工录入数据,数据的质量可想而知,肯定会有很多错误和缺陷。在生产方面,产品种类多,结构复杂,产品更新速度加快,对于产品质量的跟踪仅仅依靠ERP系统也不能达到很好跟踪效果。在销售方面,不同型号的产品源源不断地投向市场,流向全国各个城市,这些产品的跟踪记录也是对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一个考验。而在库存盘点方面,面对庞大的数据,库房管理人员要么抓大放小,造成库存部门物料信息不准,进而是MRP的运算不能发挥功效;要么花费大量的时间盘点整理数据,在盘点和整理数据中也会出现很多人为的错误。而条码技术在ERP中的应用,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问题。
本文就从条码技术在企业ERP中的仓储管理模块、采购模块、生产模块、销售模块等几个方面应用中说明条码技术对企业ERP的一些优势。
1、条码技术在仓储管理模块的应用
在仓储管理模块中,可将库存的物料信息、货位信息打印制作成温州条形码,即将物料按物料属性、功能参数、价格高低、放置的合理货位进行记录,这样,就可以将物料信息和货位信息进行绑定。整理物料和货位信息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没有准确的物料信息,信息化建设就是一张白纸。而将物料信息和货位信息绑定后,就可以对库存的物料进行盘点。这样,不但可以按货位盘点,也可以按物料属性进行盘点。盘点时,扫描条形码即可调出物料名称、规格型号、货位、库存数量、批次、盘点数量等信息,然后将盘点数据输入、保存即可完成对该条数据的盘点。另外,用入库条码扫描机制作二维条码,当物资和设备被调入库时,操作人员将待存储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日期、批次、使用情况等信息输入PC机,经过PC机管理软件制造出二维条码并通过条码打印机打印,然后粘贴在待入库物资的表面。而扫描出库时,物资需要出库并登记时,由PC机调集数据,向二维扫描枪发送出库单,由扫描枪扫描物资上的条码,完成后再将数据返回到PC机,计算机收到信息后,通过局域网送到数据库,就可以更新库存,完成出库。而移库管理时,仓库对实物按库位进行管理,统提供移库管理功能,可实现库位间的相互移动,以达到各库位间商品的准确性。因此,出入库、移库、库存盘点等功能的信息输入,就不需要依靠手工输入,从而大大简化了库房人员的操作难度和强度,为基础数据信息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条码技术在采购模块的应用
有了准确的库存信息、生产的产品计划、产品的BOM信息,物料的在途、已占用信息,通过MRP运算就能提供一份准确的物料需求计划。根据这份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就能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作业。值得注意的是,当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订单及合同签订时,将物料的信息属性也传达给了供应商。供应商提供出库清单时,即包括本单位的物料条码,此订单号将作为该物料的批次进入来料接收、产品检验入库、产品入库各个环节,该批次条码也在入库、出库,半成品、部件、产品中流转。
3、条码技术在生产模块的应用
在生产环节,部件是由一个个原材料部件组成的,对于关键原材料都有对应的批次代码,能追溯到采购的批次,同时部件本身也有批次码,用于记录生产该部件的时间及生产人员。依此类推,产品主机中又有大量的部件批次代码。扫描主机就能调出关键部件的批次及生产时间,依次能展开这个产品的树状结构,直至用到那个批次的原材料。条码技术的应用为产品质量的跟踪打下了基础,实现了正向追溯和反向追溯,关注于从原材料采购到形成最终产品的可追溯性。通过分析最终产品与其组成部分(原材料、零件、部件和组件等)的批次组成关系,追溯产品批次及其加工历史,以确定缺陷产品的分布情况并找到缺陷产品产生的原因,进而对缺陷产品进行召回。
4、条码技术在销售模块的应用
产品在销售环节,也要将唯一的产品机号与客户的订单绑定,由此从供应商到客户的整个物流链通过一个个条形码连接起来。产品包装上的条码信息,可通过条码扫描枪或者数据采集器采集该货品条码,实时核查本批产品所属订单号、产品代码、明细规格、订单数量及发货日期等信息。当客户产品出货时,用扫描器扫描出货产品条码,自动生成ERP系统销售出库单,出库单关联销售订单号、客户信息等。
结语:
从以上四个方面可以看出条码技术在ERP中的应用,弥补了ERP偏重对计划的管控而无法监控物流现场执行情况的缺陷,也是企业物流过程透明化管理的有效途径。一个个条码从出入库指令下达到产品完成,从供应商的采购到销售环节的客户的大物流中流转,使整个过程清晰可见,可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同时也可对整个物流进行优化。通过一个个条码,可实时获取现场在制品、物料、物流过程各个环节的各种信息。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年7月3日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本办法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
第二章注册
第六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第八条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编码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编码分支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系统成员及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章编码、设计及印刷
第十三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GB12904)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编码中心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厂商识别代码。
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企业在设计商品条码时,应当根据应用需要采用《商品条码》(GB12904)、《储运单元条码》(GB/T16830)、《EANUCC系统128条码》(GB/T15425)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条码标识。
第十六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可以向条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印刷资质。获得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可优先承接商品条码的印刷业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印刷企业接受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条码工作机构鼓励系统成员和相关单位委托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刷商品条码。第四章应用和管理
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第二十条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销售者在其经销的商品没有使用商品条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的有关规定。生产者不得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
第二十三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第二十五条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第二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用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提高企业在商品生产、储运、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五章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八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第二十九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十一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第三十三条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已被注销系统成员资格的企业名称及其厂商识别代码。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等不正当费用的,供货商可依法要求退还。第三十八条本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条码工作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因条码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失误,给系统成员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零售扫描结算为主要目的,而为商品单元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非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非零售结算为目的,而为商品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在流通环节中,可以对该商品单元进行定价、订购或开据发票。物流单元代码与条码是指对物流中临时性商品包装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位置代码与条码是指对厂商的物理位置、职能部门等所编制的代码与条码标识。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惟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代码是指包含厂商识别代码在内的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资产及服务进行全球惟一标识的一组数字代码。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
第四十三条商品条码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3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趋于一体化的今天,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损害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将条码防伪技术巧妙应用于商品的防伪,能有效地达到名优商品不被假冒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
条码即温州条形码的简称,是由一组宽度不同,反射率不同的条和空,按一定的编码组合起来的,用以表示一组数据的符号。商品的条码本身不具有防伪的能力,它只不过是商品的一种代码,是为了利用计算机对商品的有效管理而设计的。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合理的使用条码技术,包括合理的选择条码的载体,合理的选择条码的印刷方法,合理的选择条码的印刷位置,就能起到防伪的作用。
首先是合理的选择条码的印刷方法。条码是由计算机来识读的,这就要求印品的质量很高,印品的质量越高,则所需的印刷设备和精度也就越高,同样地,设备的价格也就越高,制假者无力购买高精度的设备,这就对商品有了防伪作用,设备价格越高。其防伪效果越好。
其次是在包装上正确的设计和使用条码,以达到防伪的目的:
一、隐形条码
隐形条码能达到既不破坏包装装潢整体效果,也不影响条码特性的目的,同样隐形条码隐形以后,一般制假者难以仿制,其防伪效果很好,并且在印刷时不存在套色问题。
隐形条码的几种形式:
(1)覆盖式隐形条码
这种隐形条码的原理是在条码印制以后,用特定的膜或涂层将其覆盖,这样处理以后的条码人眼很难识读。覆盖式隐形条码防伪效果良好,但其装潢效果不理想。
(2)光化学处理的隐形条码
用光学的方法对普通的可视条码进行处理,这样处理以后人们的眼睛很难发现痕迹,用普通波长的光和非特定光都不能对其识读,这种隐形条码是完全隐形的,装潢效果也很好,还可以设计成双重的防伪包装。
(3)隐形油墨印制的隐形条码
这种条码可以分为无色功能油墨印刷条码和有色功能油墨印刷条码,对于前者一般是用荧光油墨,热致变色油墨,磷光油墨等特种油墨来印刷的条形码,这种隐形条码在印刷中必须用特定的光照,在条形码识别时必须用相应的敏感光源,这种条码原先是隐形的,而对有色功能油墨印刷的条码一般是用变色油墨来印刷的。采用隐形油墨印制的隐形条码其工艺和一般印刷一样。但其抗老化的问题有待解决。
(4)纸质隐形条码
这种隐形条码隐形介质与纸张通过特殊光化学处理后融为一体,不能剥开,仅能供一次性使用,人眼不能识别,也不能用可见光照相、复印仿制,辨别时只能用发射出一定波长的扫描器识读条码内的信息,同时这种扫描器对通用的黑白条码也兼容。
二、二维条码
对于普通线性条码可称为一维条码,它具有很多优点:易于制作,容易识读,输入速度快,可靠性高,读入设备的标准化程度高,容易与计算机及其他控制设备联机使用,性能趋于完善。
但其信息容量小,必须在其有限的平面区域内获得更大的信息容量。将一维码扩展为二维条码是最有效的方法。
二维条码的防伪原理是将条码输入的数字化信息进行加密编码。对于防伪应用中,二维条码是非常合适的。
三、金属条码
金属条码的条是由金属箔经电镀后产生的,一般在条码的表面再覆盖一层聚酯薄膜,这种条码是用专用的金属条码阅读器识读。其优点是表面不怕污渍。一般条码是靠光的反射来识读,这种条码则是靠电磁波进行识读的,只有识读器和条码的距离才会影响条码的识读。其抗老化能力较强,表面的聚酯薄膜在户外使用时适应能力强。金属条码还可以制作成隐形码,在其表面采用不透光的保护膜,使人眼不能分辨出条码的存在,从而制成覆盖型的金属隐形条码。
四、二维金属条码
二维金属条码是通过编码技术,激光技术,计算机技术,加密防伪技术和光化技术等复杂的工艺流程而制作出来的高科技多重防伪新产品,其多重防伪功能表现在:科技含量高、制作工艺复杂;能存储大量文字,照片,指纹;一枚条码一条信息,变幻无穷;特殊加密技术处理,难以破译;仅限一次性使用,属国家专利技术,全国唯一。
二维金属条码的真伪的检测方法:①手摸有凹凸感,外观具有立体感,②可用专用条码识读仪,③先扫描,再用电脑解密识别真伪,④用验钞机检验。二维金属条码也具有金属条码的优点。
五、隐含磁码
隐含磁码的原理是将粉状弱磁性材料制成磁性油墨,以胶印,丝印等印刷方式将其机械特征(如码条、码宽、码距)和磁特征(剩磁比例、矫顽力比例)进行混和编码复制。其特点是记录材料内含有微量元素、多特征编码,定量化鉴别、成本低。
隐含磁码种类:
(1)磁性检测条码;
(2)随机编码;
(3)水印磁码。水印磁码是在制作中,趁湿除磁后,由计算机使其产生图案的二元间隔,干燥后滞留在磁性氧化物内,产生独特的不可更改的12位数,识读时在普通磁头上加一个特殊的水印磁验证磁道,判读水印磁数码是否存在、正确与否,以辨真伪。
最后是合理地选择条码的印刷位置: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合理地确定条码的位置,也可以达到防伪的目的,例如听装容器采用两种条码印刷位置进行防伪:
(1)将条码印在标签的纵缝上,这种方法只能堵死靠购买商标制假的路,不能堵死制假者利用旧容器来进行制假的路;
(2)全方位防伪:产品装入后用盖盖上,再用标签将盖与听的接缝封住,标签与盖应粘合牢固,将条码跨越标签的纵缝印制后,就完成了条码印刷的全方位防伪包装工作,这种条码位置堵死商标制假的路同样也堵死利用旧容器制假的路。
用条码印刷位置防伪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保证旧容器的条码不能再次使用;
(2)保证现场印刷设备不能被更低价格的其它印刷所替代。
防伪势在必行,条码技术也会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把握条码技术发展的脉博,无疑会对包装防伪的未来作出客观的预测,因此,与防伪包装技术有关的条码技术的发展应引起有关人士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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